在管道系统中,管道元件(含法兰及垫片)公称通径或公称尺寸是管路的一个重要参数。管法兰及垫片公称通径的定义、标记及数值应遵循GB/T 1047-2005《管道元件DN(公称尺寸)的定义及选用》的规定。法兰及垫片公称通径或公称尺寸的标记用DN及NPS两个系列的标记表示:公称直径或公称尺寸用DN标记的法兰及垫片,DN的单位为“mm”;公称通径或公称尺寸用NPS标记的法兰及垫片,NPS的单位为“in(英寸)”,1in=25.4mm.标准钢制管法兰的公称通径或公称尺寸系列见表3-1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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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钢管外径不是管法兰的结构尺寸,但它是法兰设计和使用中不可缺少的配套参数,直接影响法兰结构尺寸。我国目前生产和使用的钢管,从外径划分有两个系列:即标准中标注的“系列I”和“系列II”。系列I的钢管为“英制管”,俗称“大外径”管;系列I的钢管为“米制管”,俗称“小外径”管。所谓“大外径”管及“小外径”管的含义是:在相同管道公称通径或公称尺寸的条件下,管道元件(诸如法兰、阀门、管件及管道过滤器等)所配用钢管外径尺寸的大小,尺寸大的叫“大外径”管;尺寸小的叫“小外径”管。例如:公称尺寸DN100的法兰,其配管外径为114.3mm及108mm两种,外径114.3mm的钢管称为大外径或系列I管;外径108mm的钢管称为小外径或系列II管。钢管外径系列是管法兰尺寸的基础。两个体系管法兰(即用PN标记的法兰和用Class标记的法兰)的钢管外径见表3-1。对于公称压力PN250、PN320和PN400的管法兰的公称尺寸和钢管外径见表3-2。